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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前沿课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1     点击量:

课程学习是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的重要特征,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修环节,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为贯彻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澳门银银河4936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实施研究生专业课程“前沿”计划,现将研究生院发布的2021年有关工作通知转达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确保学校“十四五”期间研究生教育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学校制定了研究生教育改革“七大行动计划”。研究生专业课程“前沿”计划作为其中之一,将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生专业课程(含学科核心课程、学科交叉课程、产教融合课程三类)和研究生精品教材。

2021年,学校立项建设30门研究生专业“前沿”课程(以下简称“研究生前沿课程”),每类“前沿”课程各占10门;同时,以研究生前沿课程为主要依托,建设15部研究生精品教材。

二、推荐要求

研究生前沿课程建设项目由各学院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1.学科核心“前沿”课和学科交叉“前沿”课面向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推荐;产教融合“前沿”课面向专业学位授权点推荐。

2.学科核心“前沿”课、学科交叉“前沿”课应分别为2021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核心专业课、学科交叉课共同列入的课程,产教融合“前沿”课应为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核心专业课所列课程。

3.各学院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谋划,以全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契机,提前规划、分批做好“十四五”期间研究生前沿课程培育、推荐、建设工作,引导教师编写优秀教材。

三、建设任务

1.加强课程思政。准确把握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性问题,按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结合不同学科/专业类别的育人目标,深度挖掘提炼研究生前沿课程专业知识体系中所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科学合理拓展其广度、深度和温度,从课程所涉专业、行业、国家、国际、文化、历史等角度,增加课程的知识性、人文性,提升引领性、时代性和开放性;实验实践类课程中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增强研究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2.优化教学内容。学科核心“前沿”课要具有满足研究生培养需要的深度和难度,能够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体现其基础性和系统性,分层次、递进式、一体化设计授课内容,满足学术学位研究生硕博贯通培养需要。学科交叉“前沿”课要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与学科以外的工、管、文、理、医等知识进行交叉,注重传授本学科知识与学科外知识的交叉应用,体现其前沿性和创新性。产教融合“前沿”课要打牢专业学位研究生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面向产业行业生产发展实际需求,讲授国内外先进技术(理念、方法)的研究与应用,注重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

3.改进教学方式。尊重研究生的主体地位,促进课程教学过程中的良性互动,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兴趣。充分利用学校智慧教室资源,加强研讨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手段运用,将传统课堂教学与课堂讨论、案例学习、模拟教学等教学方法有机结合,着力提高研究生知识获取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加强团队建设。研究生前沿课程要由3至5名专家组成团队联合讲授,其中课程负责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知名教授或学术带头人,且授课学时不低于一半;其他任课教师应具有本学科/专业类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产教融合课授课团队中至少有一名来自产业行业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学时不少于三分之一。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进入授课团队,充分发挥教学经验丰富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技能。

5.打造精品教材。坚持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相统一,打造研究生精品教材。研究生精品教材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始终;能够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及时修订完善;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利于激发学生创新潜能;要体现我校学科优势特色,大量应用在研究生教学活动中。

四、组织实施

1.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研究生前沿课程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保障,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经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推荐名单”(见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跨学院设置的一级学科,由该一级学科建设学院统筹负责研究生前沿课程建设工作,其他相关学院协同配合。

2.研究生前沿课程建设坚持建课和授课、建教材和用教材相统一。各学院要组织协调授课团队高效推进各项建设工作:

(1)2021年秋季学期投入教学工作的课程,要在2021年7月前基本完成师资组建、教学大纲修订等任务,2021年底对课程和教材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2022年4月底进行验收;

(2)2022年春季学期投入教学工作的课程,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团队组建、教学大纲修订、教材编写等任务,2022年7月初进行中期检查,2022年10月初进行验收。

3.学校统筹资源,加强服务保障和督导检查工作。学校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对确有所需的,保障使用智慧教室。验收通过后,对必要的教学运转费用,学校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对于出版教材、MOOC建设等费用给予经费支持。学校组织专家督导建设工作和检查教学效果,切实提高研究生前沿课程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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